滴滴,把限制当作保护不可取

文章来源:中浙网   编辑:王志鹏   审核:王大鹏

发布时间:2019-12-26   投稿:598270317@qq.com

11月6日,滴滴顺风车试运营,在试运营期间,滴滴顺风车使用了一则“女性20-23时不可以使用顺风车”的方案,引发热议。q0q中浙网 – 中国浙江网_浙江省地方综合性门户网站

不难发现,这是滴滴顺风车针对之前安全丑闻的一项针对性补救措施。仿佛充分考虑到了女性乘客在夜间遇险的可能性。可实际上,这则规定堪称漏洞百出,让人嗤笑。q0q中浙网 – 中国浙江网_浙江省地方综合性门户网站

经营者急切地想要解决安全问题,但是他们却选了一条偷懒的办法。那就是:“为了不让问题发生,我们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如果没有容易受到侵害的女性乘客,那岂不就没有安全纠纷了?做出不恰当的假设,如果有女性乘客在20-23时之外的时间遭遇侵犯怎么办?难不成滴滴还要全时间段限制女性使用滴滴?问题出在女性用户上吗?难道是因为女性用户不该在那时乘车出行吗?显然不是。这样的处理方式,未免太过武断。本末倒置的方式,对自身问题的解决毫无益处。若真想解决安全问题,就应该在根源上防范不法分子成为司机,提高入行门槛,完善安全审查和处罚制度,并给消费者提供潜在赔偿和充分的保护。真正建立起安全可靠的体系,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成为让用户信赖的出行方式。q0q中浙网 – 中国浙江网_浙江省地方综合性门户网站

对于已经选择了滴滴的女性用户,她们有权利享受相同的权利,得到充分的方便。现如今因为一个因噎废食的规定,自己却无端拥有了一段出行真空期。这到底是保护,还是歧视?说是歧视言辞或许稍显激烈,人们出行当然也可以用其他的方式。滴滴这种做法,却给女性这一客观弱势群体扣上了帽子。如果将其贯彻,务必伤害女性消费者的尊严,给社会大众带来不良的心理暗示,即“受害者有罪”。人们可能这样理解:“遇到危险了,就是因为女性在不恰当的时间出行。”这与为施暴者辩解何异?这与逃避责任何异?女性应当受到有尊严的保护,但拒绝以限制和歧视的方式。q0q中浙网 – 中国浙江网_浙江省地方综合性门户网站

当然,正如上文提及,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消费者有很多方式选择出行,不必和区区滴滴顺风车过不去。但是我们批评错误,就是要告诫众人,加以自省。学会保护自己,也要在保护他人的时候尊重权利,在解决问题的时候抓住关键,从而让自我和社会更加完善。(王熠)q0q中浙网 – 中国浙江网_浙江省地方综合性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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