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体制机制,完善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
浙江理工大学十二团二队社会实践小分队来到浙江杭州桐庐莪山畲乡民族村开启志心书院耕读活动。在对于少数民族乡村振兴示范村落的实地观察中,小组成员开始关注少数民族村落的发展路途上的文化作用。于是,实践成员进一步学习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
《意见》要求,完善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加强少数民族文化立法工作,适时研究制订有关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快制定和完善从事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政策和资质认证、机构和团体建设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和办法。研究、制定或修订有关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政策法规时,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文化的特殊性,增加专条专款加以明确。推动国家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少数民族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少数民族文化建设,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深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实行公益性事业与经营性业务分类管理,对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经费保障,加大政府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在安排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和宣传文化发展相关经费时,逐步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继续实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经济管理学院“国风小队”实践团队(十二团二队小分队)报送信息
通讯员王珏